文/东方亦落
近日,视觉中国由“黑洞”照片牵扯出来的一系列关于版权的问题备受关注。就着这股热潮,不少图片版权公司的诉讼案件也浮出水面。
近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发布了《涉民营企业商事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2016~2018)》,其中一起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广州蓝海豚游船有限公司的案件引发了关注。
案件内容大致是全景视觉称公司取得了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图片库》著作权,并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而该书中一幅孔子画像的摄影图片被蓝海豚游船公司旗下的微博账号“蓝海豚游船”擅自使用,此举构成侵权,全景视觉要求蓝海豚游船赔礼道歉并赔偿10000元。
然而最终全景视觉的请求被驳回,因为其孔子照片只不过是复制的拍摄性质,而并不具有创作性质,故而驳回诉讼请求。
其实这已不是全景视觉与蓝海豚游船首次起冲突了。去年11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也处理了全景视觉对蓝海豚游船提起诉讼的案件。同样是其在官微中使用了从搜索引擎得来的图片,而全景视觉表示图片版权归他们所有,也是提出了每张图片索赔10000元的要求,此次的诉讼以全景中国的胜利告终。
而此前身处风口浪尖的视觉中国也提起过这样的诉讼。南京某医院在微博中使用了在网络上搜索而来的几张图片,被视觉中国所属的汉华易美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8000元,最终被驳回。
从这些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这种带有一定“勒索”性质的索赔似乎成为了许多图片版权公司的惯用手段,甚至成为他们盈利的重要来源。其实就像是蓝海豚游船所说,在下载图片时,搜索引擎中给出的结果颇多,所以很多时候使用者也不可能及时觉察这些图片是否有版权归属。
此外,这些图片版权公司在实行其所谓的版权机制的过程中也并非十分严谨。2017年,视觉中国建立起一套系统,旨在维护自身的版权利益。这套基于图像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自行研发的图像版权网络追踪系统(即“鹰眼”)可通过自动图像比对、授权比对、全网爬虫等方式在互联网中全方位寻找有侵权迹象的图片使用行为。
但这套系统却有“钓鱼”的倾向。许多媒体被视觉中国起诉之后都表示自己在互联网上寻找图片时,并没看到后来所谓的“侵权”图片上有水印之类的标识。而视觉中国多次将这些使用者作为诉讼对象,如果他们的真正目的是打击盗版,为何不去起诉那些提供盗版图片的网站呢?另外,从这次的“黑洞照片”事件可以看出,视觉中国的这套“鹰眼”系统只看别人而不看自己是否侵权。
种种现象都表明,视觉中国的根本目的是利益而非打击盗版。当然作为一家公司努力增加收入无可厚非,只是这样的行为应该有一个底线。归根结底,图片版权市场屡屡出现这种现象是行业还不够成熟,监管制度不到位所致。视觉中国侵权事件应该给图片版权行业敲响警钟,各方也应将眼光放长远,努力使这一行业尽快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