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互联网之父”蒂姆·伯纳斯-李发起了一项关于互联网的“全球行动计划”,目的在于保护互联网免受虚假新闻、幕后操纵、隐私窥探等一系列不良现象的侵害。目前这项由蒂姆·伯纳斯-李的Web基金会发起的计划已经得到了全球超过150个组织的支持,其中包括谷歌、微软、Facebook等科技互联网巨头。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确实出现了不少让人不那么愉悦的现象,这一点身处互联网时代的我们多少都有些体会。而作为互联网的创始人,蒂姆·伯纳斯-李更是明确表现出对互联网失望的情绪,他认为互联网的发展已经失了“初心”,认为互联网中有“毒瘤”,表示互联网已经被“骗子和巨怪劫持”,并多次在公开场合呼吁“重建互联网”......
从蒂姆·伯纳斯-李的种种表现中可以感受到“互联网之父”对如今的互联网忧心忡忡,然而如今的互联网真如他所说的那般不堪吗?所谓的“初心”到底又该怎样才能保持?而我们的互联网如果不像“互联网之父”所希望的那样“重建”,就一定会滑向不可挽回的深渊吗?
一、谣言、窥私、牟利...,互联网发展确实有些“跑偏”
近年来,“互联网之父”一直在尽力表达他对如今的互联网的不满。
在接受英国一家媒体采访时,伯纳斯-李说到:“我认为人们对互联网上发生不好事情的恐惧正在变得越来越强烈”。去年的里斯本Web Summit科技会议上,伯纳斯-李在接受CNBC(美国消费者新闻与商业频道)采访时表示,互联网目前正处于一个“市场集中度提高、数据泄露和所谓虚假新闻的威胁的“临界点”。
伯纳斯-李认为,互联网已经不像他刚发明它时设想的那般,是一个“开放的建设性平台”。今年年初,他发表了一篇纪念互联网成立30年的文章,其中指出了当前互联网存在的“三大毒瘤”:蓄意的、恶意的意图;牺牲用户价值和福祉产生的不当激励措施;善意设计带来的意想不到的负面后果。
所谓蓄意的、恶意的意图,即一些居心不良之人,利用互联网作恶。例如谣言、网络暴力、虚假新闻、泄露隐私,甚至是利用数据在互联网中操纵选举结果。例如Facebook将8000万用户的数据泄露给政治研究公司Cambridge Analytica,Cambridge Analytica参与了特朗普团队2016年的美国大选,向特朗普团队提供了关于选民的详细信息。而且Facebook不止一次出现这种现象了,剑桥分析事件引起了舆论哗然,人们在网上掀起了“卸载Facebook”的运动,并强烈要求扎克伯格辞职。
谷歌也同样因疯狂采集用户隐私受到舆论抨击,被指信息缺乏审核,导致虚假新闻泛滥,对人们的思想、言论,以及选举结果造成了极大的干扰。
在中国,虽然没有网络操纵选举这回事,但利用互联网作恶的事例也不在少数:网贷诈骗、社交媒体上散布谣言、网络暴力、假货泛滥、APP过度收集隐私、打着“网赚”旗号的庞氏骗局、虚假信息造成的不可挽回的后果......真可谓不胜枚举。
第二点则是牺牲用户的利益去满足某些互联网机构、企业牟利的需求。
例如基于广告的收入模式对虚假信息的病毒式传播进行商业奖励。有时候我们进入一个页面,就会弹出一大堆广告,不管你同不同意愿不愿意,强行送到你眼前。用户点进去就会有流量,流量就等于金钱,但这是在牺牲用户体验的前提下产生的利益。
还有一些APP,会给用户红包、优惠券等福利,但前提是用户要用自己的个人信息尽可能多地提供出来。用户往往不会去细看这类APP中的条款,于是在不知不觉中泄露了许多隐私,虽然隐私是你的,但你根本没法控制它们,而隐私泄露带来的困扰相信很多人都深有体会。
在创立互联网之初,伯纳斯-李有着纯真而崇高的目标,那就是“让全球各地的人们合作解决世界性问题”。他相信集合众人的力量,能够解决诸如环境、气候、医学方面的重大难题,并且给人们提供一个平等开放的交流媒介,打破壁垒、消除隔阂,创造一个和谐美好的互联网世界。
这当然是“善意的设计”,但伯纳斯-李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互联网正在被一群“充满恶意的聪明人操纵”,现实社会中的那些层级的划分、壁垒、仇恨、恶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互联网中。现在伯纳斯-李也无法确定网络是否真的是一种善的力量:“如果认为我们所知的互联网在未来30年里无法变得更好,那将令人沮丧不已”。
对于这种“跑偏”的状况,伯纳斯-李决心“拯救互联网”。在2018年于里斯本举行的互联网峰会上提出了《互联网契约》,如今这份契约经过80个组织一年多的起草已然成型,围绕“互联网是一个自由平台、保护网络环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的核心,已有超过50家互联网机构和企业签署了该契约,如果其中的条款能够普及开来,对互联网中的不良现象能够起到有效的遏制作用。
伯纳斯-李做出的努力对遏制互联网中负面现象的蔓延确有积极意义,但是仔细想想,现在的互联网真的像“互联网之父”所认为的那般糟糕吗?
二、偏离“初心”不代表方向错误,互联网的未来值得期待
伯纳斯-李认为当前的互联网急需改变:“如果我们不改变互联网现状,会有很多事情出错。如果我们不扭转局面,我们可能会以数字反乌托邦告终”。为着创建互联网的“初心”,他在花甲之年创业,成立了一家致力于推动互联网“去中心化”的公司 Inrupt,领导MIT团队搭建全新项目“Solid”,频频奔走指出互联网中的缺陷,并努力呼吁改变。
然而互联网真的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吗?诚然,互联网中有许多不好的现象,但互联网的背后本身就是由人组成的,所以互联网也不过就是社会形态的虚拟形式。“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而互联网隐蔽虚拟的特质又将人性中的弱点和丑陋放大,所以相互攻讦、网络暴力都难以避免。
至于平等开放,在任何一个地方,绝对的平等都是不存在的。由于资源的不平衡,以及不同的个体出身、教育、观念等方面的差异,圈层、阶级是必然会出现的。哪怕创建互联网的初心是让任何人都有发表意见的权利,但事实却是,必定会有一部分人成为意见领袖,而另一些人会寻找与自己观念相近的意见领袖去追随。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们还会与自己志同道合的人结交,在互联网中也是如此,于是壁垒、信息孤岛由此产生。
其实无所谓对错,这些都是互联网发展的必经过程。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大众通过互联网也获益良多:
丰富的资讯让人不出家门就能尽览天下事,消除了信息方面的不平等。而且随着技术的发展,互联网中的资讯平台能够获知每位用户的兴趣点,各种先进的算法推荐机制让信息的传播变得更加精准;
许多人在网络中分享自己擅长领域的经验,降低了学习成本,我们在网上可以找到运动、烹饪、绘画等各类教程,不少都是免费的,可以最大限度地提升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社交方面,互联网打破了交友的地域限制,一定程度上消融了地域间的隔阂。选择多了,视野开阔了,交到挚友和找到伴侣的机会也增加了。即时聊天工具的发展也让交友的方式多样化,图片、语音、视频都让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变得更近。
现在互联网早已渗透到我们的衣食住行当中。出门可以不带钱,但不能没有手机,吃饭、住宿、购物、出行、娱乐...都可以在互联网上解决,不仅最大程度上提供了便利,还丰富了人们的业余生活。
总的来看,互联网是起到了正面作用的。“经济学之父”亚当· 斯密在《国富论》中曾提出过一种观点,可以用来佐证。大意是说一个人会用可以用到的资本“使其生产品得到最大的价值”,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并无增进公共福利的主观意愿,只为追求个人的利益。但当他们这样做时,就会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引导他们去达成另一个目标。
在互联网中,许多人和机构亦是如此。个体追求更好的体验,希望获得更多的实惠,所以会在行动上朝这个方向努力。平台、企业追求利益,会重视用户的需求,以用户为核心,完善自己的产品,使其达到最大价值,通过满足用户来获取利润。个体和企业在追逐利益的过程中,也无形间促进了社会利益,这样达到的效果可能比有意要互联网保持“初心”,或者从一个“纯真”的出发点切入去努力,得到的效果要显著得多。
当前互联网的发展确实有偏离初心之处,但这不代表互联网不改变就会滑向无可挽回的深渊。对于负面现象我们需要加以遏制,但也不必太过执著于“初心”,只要结果是好的,初心也就没那么重要,只要各方在互联网中可以得到优质的体验与最大程度满足诉求,那么互联网就还有希望。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互联网的未来依然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