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对于中国的比特币玩家而言是个黑暗的日子。30分钟之内,比特币骤然跳水约1700元,大幅下跌将近5%。1小时之后,直接暴跌7%。三天内,比特币从原来的32350元暴跌了18%,至5823元。
而这一切,都源于央行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六部门在9月4日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公告对近期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的行为做出了定性:“代币发行融资”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一系列的变化引起的震动是巨大的,有人称之为“矿难”其实是较为贴切的形容。实际上,如果对比特币的性质和作用做一定的了解,就会知道比特币并不能简单地被视为“传销”、“骗局”,而且在金融交易等方面,比特币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起到正面作用。
不过,对ICO(指企业或非企业组织在区块链技术的支持下发行代币,向投资人募集虚拟货币的融资活动)的监管也并非没有道理。不仅中国,世界各国都有出台与比特币相关的监管策略或法规。在更加规范的背景下,比特币可能会有一个更好的发展前景。

一、比特币作用大价值高,利于金融与经济进步

近年来,比特币被屡次提起和关注。但是比特币究竟是什么,恐怕许多人都不甚了解。尤其对于不在金融圈的人们来说,想要给一个不了解比特币的人说清楚何为比特币,其难度不亚于对30年前的人解释清楚互联网是什么。
的确,对于想要了解比特币的人而言,它相当的晦涩难懂,笔者对此也并不是很精通。早期的比特币用户绝大多数都是黑客或技术高手,所以许多比特币的“科普教程”内容都是技术术语与原理介绍,对于没有技术背景的人就是“然并卵”。
所以,这也导致了大多数人对比特币认知不清,并很容易产生误解。就如同互联网出现早期,如果告诉人们能上网购物,能在网上免费用搜索引擎查信息,人们会产生各种误解一样。告诉人们有种人为制造的数字货币一个价值1200美元,超过了一盎司黄金,总市值超过一百亿美元,大家的普遍反应会是“骗局”。
比特币暴跌引“矿难”,ICO被监管存在合理性-最极客
比特币,实际上是一种数字货币,与互联网的性质类似,具备全球化、匿名性及去中心化等特性。通过比特币向全球任何一个地方转账都非常简单,而且不像实体货币那样有诸多限制。由此,比特币被用于支付、汇款、跨境贸易等领域。
比特币具备广阔前景与巨大的遐想空间,自09年出现后身价一路看涨,至2013年最高达到1200美元,超过1盎司黄金的价格,因而有“数字黄金”的美称。
如今,比特币已成长为在全球拥有数以百万计的用户、数万商家付款、市值高达百亿美元的货币系统,与之相关的企业也吸引到了诸多风投的加入,如纳斯达克、花旗、高盛、IDG资本、PayPal联合创始人、高通等。
此外,也有一些风投直接购买了比特币。如美国的比特币投资信托基金(Bitcoin Investment Trust)购买了4.8万个比特币,硅谷最知名的投资人之一Tim Draper斥资2000万美元购买了3.2万个比特币等等。
比特币的与众不同在于首次在数字世界创造了一种既不能复制,又不中心化的东西。它完全不受银行牵制,而仅仅依靠互联网即可运转,即使是执法部门都不能查封和没收比特币。在比特币的系统中,人们能真正掌握货币,而不是通过银行等机构。可以说,比特币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技术手段实现了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发明。
比特币是个不可逆的发明。所谓不可逆发明,即不出现则已,一旦出现,世界便无法再缺少它。比特币即是如此,它由全体用户共同控制,除非大部分用户同意改变,否则任何人或任何组织都不能停止运行比特币。
互联网的出现打破了信息的国界与地域限制,信息自由对促进人类经济、政治及文化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助作用,而比特币则进一步打破了国家间金融与价值传播的障碍,对全球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各国政策有所差异,ICO监管势在必行

然而,8年间增长超过500万倍,且一个月前价格最高突破了3万元的比特币,近日却因监管公告而“屡屡受挫”。公告发布当天晚7点,比特币中国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该平台即日起停止新用户注册,并将于2017年9月30日在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将停止所有交易业务。
此后,该平台上的交易者疯狂抛售数字货币,导致虚拟货币的人民币交易价格狂跌。比特币跌32%,莱特币一度大跌57.3%,比特币现金更是一度暴跌72.32%。截至最近一次,比特币、莱特币和比特币现金的跌幅稍有收窄,分别为21%、31%和21%。
实际上,在9月4日早晨,就有消息称“地方急查ICO风险,60家平台被列入清查名单”。好在许多平台对新代币态度较为谨慎,并未上新ICO代币,而是保持比特币、以太币等成熟币种,或许还能稍微降低影响。
不管怎样,比特币突然跌落神坛,总是会让人有些措手不及。那么,虚拟货币交易真的是“传销”或骗局吗?其实不然。
比特币暴跌引“矿难”,ICO被监管存在合理性-最极客所谓传销,是通过特定的上下线关系拉人头,吸纳资金并分配资金的活动。“庞氏骗局”则是用后来入局者的资金回缴给先来的投资者当作回报的吸纳资金的行为。而比特币交易市场则是新投资者向不特定的旧投资者购买投资物的行为,并不能确保特定一方盈利。
在比特币市场中,不管是先入者还是后来者,都要凭借自己的能力判断走向,而传销和旁氏骗局则是先来者有优势。所以虚拟货币交易并不是骗局或传销。
不过,有许多自称是“比特币模仿改进者”的骗子公司在网络中发行虚拟币,这就属于传销或庞氏骗局,或者是被庄家高度控盘。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比特币并不属于任何的个人或组织,它完全不受控制并且拥有去中心化的特性。而骗子币则有明确发行方,并完全处于控制之下。它们绝大多数不开放代码,或者连代码都不存在,只是个数字而已。
因此,管控是必要的。其实中国并非首个针对虚拟货币立法出台监管文件的国家,许多国家早已针对虚拟货币出台相关法规进行管控,而不同国家对虚拟货币的态度也有所差别。
今年4月,日本《支付服务法案》正式生效,比特币作为虚拟货币支付手段得以合法化,要求比特币交易所实施比此前更加严格的KYC政策,在交易之前需对用户进行了解,并向监管部门及时汇报异常情况。
新加坡早在2013年就出台法规,主要从征税方面进行考虑。其税务局表示:“当比特币被出售或者对商品进行支付的时候收取一定赋税。”
英国央行则表示,将使用数字货币背后的技术概念(即区块链技术)来对其进行更多的监管,并为刺激经济提供新方式。
比特币暴跌引“矿难”,ICO被监管存在合理性-最极客
总的来说,英国、日本、新加坡对比特币态度比较友好。美国州比较多,每个州法律差异比较大,情况复杂。俄罗斯与泰国则经历了从严到松的过程。而中国和韩国类似,逐步加强对数字货币洗钱与非法融资的调查,可算得上是监管最严的两个国家。
综上所述,数字货币在网络信息社会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对于ICO的监管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它能够使数字货币的发展趋于良性,对经济和金融方面更好地起到促进作用。